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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典型问题
时间:2023/06/30  来源:   点击:

为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现对4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保安街道办事处张沟门村党员李应勤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李应勤未按志丹县人民法院判决规定期限偿还担保借款相关费用,2019年7月被该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3年1月,李应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志丹县疾控中心干部黄起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黄起斌未按志丹县人民法院判决规定期限偿还借款,2022年9月被该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12月,黄起斌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志丹县政府机关后勤机关事务所干部王军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22年2月1日,王军酒后驾驶小型轿车发生交通事故,被志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暂扣机动车驾驶证六个月、处罚款1000元。2022年4月,王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志丹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干部尚建川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尚建川未按志丹县人民法院判决规定期限偿还借款,2020年12月18日被该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2022年9月,尚建川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件,暴露出我县一些党员干部纪法意识缺失,自我要求不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并造成恶劣影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形成持续震慑,确保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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