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省纪委《关于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的指导意见》(陕纪发〔2020〕8号)和市纪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延纪发〔2020〕47号)要求,县纪委监委各纪检监察室日常联系监督镇(街道)、部门单位,实现监督全覆盖,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对派驻机构指导联系机制。建立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统一管理,相关领导分管、职能部门分工负责、协作配合的派驻工作领导体制。明确每个纪检监察室负责监督镇(街道)、部门单位和对口联系指导镇(街道)纪委、派驻机构。各纪检监察室要与所联系指导的镇(街道)纪委和派驻机构建立协作配合机制,形成日常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合力。
二、建立同监督部门单位沟通联系机制。实行县纪委监委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联系部门单位工作机制,各纪检监察室要按照《志丹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办法(试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监督方式,随时掌握所联系监督的镇(街道)和部门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三、聚焦主责主业做实做细监督职责。各纪检监察室、各镇(街道)纪委、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聚焦首要职责和职能定位,找准政治监督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坚决落实“两个维护”,压实“主体责任”,强化担当意识,做实日常监督。加大线索处置、审查调查、信息宣传等重点工作力度,优质高效完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附件:县纪委监委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所负责联系监督镇(街道)和部门单位
县纪委监委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所负责联系监督镇(街道)和部门单位
纪检监察室 |
联系单位 |
监督单位 |
备注 |
镇(街道) 纪委 |
纪检监察组 |
镇办 |
部门单位 |
驻志单位 |
第一 纪检监察室 |
金丁镇、义正镇(吴堡便民服务中心)纪委 |
驻县委办纪检监察组 |
金丁镇、义正镇(吴堡便民服务 |
县委办公室、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委政法委、县委巡察办县委机构编制办、县直机关工委、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县工商联、县文联、县科协、县残联、县红十字会(18个) |
陕果集团志丹有限公司、县电力局、县税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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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 纪检监察室 |
旦八镇、顺宁镇(纸坊便民服务中心)纪委 |
驻县政府办纪检监察组 |
旦八镇、顺宁镇(纸坊便民服务中心 |
县政府办公室、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县经济发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7个) |
县气象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县公路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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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 纪检监察室 |
永宁镇、双河镇(侯市便民服务中心)纪委 |
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驻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
永宁镇、双河镇(侯市便民服务中心) |
县教育科技体育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医疗保障局 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扶贫开发局、县林业局(8个) |
国家统计局志丹调查队、中国邮政志丹分公司、中国人民银行志丹支行、中国工商银行志丹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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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 纪检监察室 |
杏河镇(张渠便民服务中心)纪委 |
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 |
杏河镇(张渠便民服务中心) |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审计局、县商务局、县工业园区。 县法院、县检察院(7个) |
中国建行银行志丹支行、中国农行银行志丹支行、中国农发银行行志丹支行、志丹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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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 纪检监察室 |
保安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纪委 |
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
保安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 |
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志丹分局、县司法局、县应急管理局 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县民政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8个) |
中国移动志丹分公司、中国联通志丹分公司、中国电信志丹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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