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遵纪守法,现将我县查处的1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志丹县保安街道办城关村第一村民小组党员边锋违纪违法和犯罪的问题。2021年3月18日,边锋因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志丹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100000元。2021年12月,边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以上通报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纪法意识淡薄,不知敬畏、心存侥幸,以身试法,不仅自己受到党纪国法的严肃惩处,也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案例中深刻汲取教训,进一步增强纪法意识,不越纪律“红线”、严守法律“底线”。全县各级党组织要坚决扛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举一反三,从严要求,进一步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