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信访监督工作,提高信访监督的实效性,志丹县纪委在信访监督工作过程中,明确提出“三个延伸”。
一是由个体监督向群体监督延伸。县纪委在对领导干部个人实施信访监督的同时,高度关注部门和单位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内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经过分析认为需要引起重视并加以解决的,向该单位和部门发放信访提醒通知书,要求被反映对象在收到信访提醒通知书后,以书面形式向组织说清群众反映的问题,并认真进行自查,提出改进措施,纪检监察机关对被反映对象的书面情况说明和自查报告、改进措施进行审核备案。
二是由事后监督向源头监督延伸。一方面,超前预防治理,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尤其是针对工程招投标、医药采购、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问题,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把预防、监督、查处紧密结合起来,有效遏制违纪案件的发生。另一方面,畅通监督渠道,大力推行政务公开、民主管理等制度,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加大群众监督力度,有效解决少数干部作风不民主、办事不公开以及财务管理混乱等引发群众上访的突出问题,真正实现信访监督关口前移。
三是由一般纪律监督向服务“三保”监督延伸。坚持紧扣发展主旋律,在加强对党员干部思想、生活、工作作风,廉洁自律方面或不正之风范围内的一般性问题实施信访监督的基础上,还把监督的范围拓展到 “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上来,重点关注影响保增长决策部署落实、影响惠民政策措施落实、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效地促进了全县科学发展、和谐发展、跨越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