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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纪委监委通报5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典型问题
时间:2023/03/31  来源:   点击:

为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现对5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志丹县交通运输管理站职工张海洋在公共场合打架的问题。2022年8月16日22时许,张海洋酒后与他人发生冲突,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2年10月,张海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2.志丹县西阳湾林场职工薛科学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19年5月29日16时许,薛科学酒后驾驶未年检的机动车辆被县交警大队查扣,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2年4月,薛科学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3.志丹县双河镇双河村村民解雄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17年10月13日,解雄田与他人发生冲突后相互厮打,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2年11月,解雄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志丹县中学教师卢飞参与赌博的问题。2022年2月2日20时许,卢飞等人在志丹县灵皇地台锦福都大酒店进行赌博,受到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处罚。2022年 5月,卢飞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金丁镇胡新庄村党支部书记石延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19年,石延柱因寻衅滋事、殴打他人,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2年11月,石延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件,暴露出我县一些党员干部法纪意识缺失,自我要求不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广大党员干部要紧绷纪律和法律之弦,带头遵守党纪党规、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引领社会风气持续向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持续加大查处力度,对党员干部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持续形成震慑,确保党员干部作风建设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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