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现将2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志丹县杏河镇寺洼村老庄沟组小组长尤勇违规倾倒垃圾的问题。2022年1月14日,尤勇在寺洼村老庄沟组胡家畔后山坡倾倒大量垃圾,对人居环境造成一定污染。2022年1月,尤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志丹县杏河镇小沟村党员王树义焚烧秸秆污染环境的问题。2022年2月21日,王树义在杏河镇小沟村阳庄自家耕地焚烧玉米秸秆,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2022年3月,王树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当好生态卫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纪律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