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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典型问题
时间:2022/06/10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教育,现将2起公职人员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农村综合改革服务中心职工徐久利违规经商办企业的问题。2006年4月,徐久利注册了志丹县欣泰钻井工程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并担任法人。2010年4月,该公司法人变更为徐久利侄子徐某,徐久利占股62.5%。2021年12月,徐久利受到降低岗位等级(1级)处分。

2.志丹县绿化办干部刘宗弟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2020年9月,刘宗弟在延安市洛佳惠农业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自然人股东。2021年3月,刘宗弟给种植户采挖黄芪、甘草,获利4800元。2021年12月,刘宗弟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以上典型案例,反映出少数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不强,违规从事营利活动,破坏营商环境,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从中深刻吸取教训,增强纪法意识,严格执行纪律规定,廉洁从政,不越红线,坚守底线。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党员干部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的新形式、新动向,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不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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