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对1起停车收费专项治理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志丹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原大队长周振华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2年3月,志丹县交警大队对志丹县土畜产品贸易股份合作公司发放了官井巷机动车停车场许可证,签发人为周振华,有效期2012年3月至2013年3月。许可证到期后,志丹县土畜产品贸易股份合作公司没有重新申领许可证。2013年3月至2021年8月,该停车场长期无证经营,违规收费,县交警大队也未对其无证经营的问题进行查处。2021年12月,周振华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上述典型案件,暴露出我县公安交警部门执法不严、履行职责不力,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全县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一定要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鉴,切实做到权为民所用,积极解决人民群众的“急、难、愁、盼”问题,进一步提高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认真履行职责,严格监督管理,全面提高执法水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树立政法队伍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