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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纪委监委通报2起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典型问题
时间:2021/12/28  来源: 志丹县纪委监委组宣部   点击:

为全面从严治党,教育和引导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现对2起违反法律法规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志丹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干部曹国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18年10月24日20时许,曹国洋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志丹县保安时代行驶至后广场路段时遇到交警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属于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1年11月,曹国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志丹县乡村振兴特派员李移山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21年3月,李移山在志丹县桥沟自家院子清理塌方积土时,因地界纠纷,与邻家刘某旭、高某忠发生争执,双方撕扯过程中导致刘某旭受伤住院并报警,李移山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2021年11月,李移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典型案件,暴露出我们一些党员干部法纪意识缺失,自我要求不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在群众中造成恶劣影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将严肃查处党员干部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曝光一起,形成持续震慑,确保作风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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