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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21/12/08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强化警示教育,现将近期查处的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志丹县金丁镇王渠村原支部书记胡志东违规报销招待费的问题。2011年至2016年,胡志东在担任村支书兼报账员期间,违规列支招待费5000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良影响。2021年7月,胡志东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志丹县金丁镇王渠村原支部副书记王景发违规报销招待费的问题。2011年至2016年,王景发在担任村支部副书记期间,与原村支部书记胡某东违规列支招待费5000元,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良影响。2021年7月,王景发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志丹县金丁镇胡新庄村支部书记贺晓东履职不力的问题。2021年11月,贺晓东在信访维稳工作中履职不力,对重点信访人员的稳控责任不实、措施不力,存在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致使本村村民分别于2021年5月7日、6月2日、8月16日、10月22日先后4次以同一诉求重复赴省越级走访,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良影响。2021年11月,贺晓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大力继承弘扬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牢筑思想防线,慎独慎微、严以律己,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各级党组织要扛稳抓牢作风建设主体责任,坚持把管思想、管工作、管作风、管纪律落到实处,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锲而不舍、持续发力,对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行为,重拳出击,加大惩戒问责力度,坚决根治顽症痼疾,以锲而不舍的精神坚决纠正“四风”问题,不断推动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持续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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