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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纪委监委关于对4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问题的通报
时间:2021/11/02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对4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志丹县杏河镇牛寨村大坪梁组小组长刘忠山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刘忠山作为民间信仰活动场所监管责任人,未能认真履行自己职责,落实监管措施不力,导致该村大平梁组村民李小龙于2021年7月10日发布女娲道观2021年庙会公告,该活动场所及活动未备案未登记,属于非法宗教活动,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良影响。刘忠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志丹县杏河镇侯市村保洁员马元功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21年9月10日,在杏河镇卫生整治检查中发现侯市村脑畔台村小组有一堆混合垃圾,经检查该垃圾为马元功倾倒,作为保洁员未能认真履行自己职责,马元功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志丹县综治中心干部李学刚违反了工作纪律的问题。2014年7月至2016年8月,李学刚从志丹县人民法院借调至延川县人民法院工作期间,在其妻舅舅乔飞注册的延川大德能源工程有限公司参与经营,从事采购食材和零配件等活动。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李学刚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志丹县双河镇大庄科村支部委员思宝山违反了工作纪律的问题。2021年9月1日,思宝山在信访维稳工作中履职不力,导致贺某红越级上访,给信访维稳工作带来不良影响。思宝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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