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志丹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8起党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现通报如下:
1.志丹县双河镇候市便民服务中心阳湾村村民曹东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曹东光家养羊子30余只,于2020年2月至今在阳湾村老虎峁国有林地内多次违规放牧,屡禁不止,致使林木、植被遭到破坏,给全镇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带来不良影响。曹东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志丹县乡村振兴服务中心干部曹国龙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20年5月22日6时曹国龙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志丹县城关小学门口路段处,遇到交警检查,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测,属饮酒后驾驶非营运机动车,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曹国龙受到政务记过处分。
3.志丹县永宁镇崾子川村村民贾琼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20年12月22日15时,贾琼在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情况下饮酒后驾驶无号牌摩托车行驶至永宁镇崾子川村农村道路安全劝导站路段处被永宁中队执勤民警查处,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贾琼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志丹县双河镇双河村村民解雄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17年10月13日,解雄田以志丹采油厂双河联合站卸油台夜间作业噪音过大影响孩子准备高考为由,多次对卸油台大门进行阻挡,导致卸油工作无法进行,严重影响了石油企业的生产运行,受到公安机关行政处罚。解雄田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志丹县永宁镇象咀村村民康世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21年以来,康世满将自家的70余只羊放养在本村周边及国有林区,造成村庄周边及国有林区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康世满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志丹县永宁镇象咀村村民刘志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21年以来,刘志忠将自家的10余只羊在本村周边林地及国有林区放养,造成村庄周边国有林区生态环境受到破坏。刘志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志丹县杏河镇狼岔咀村村民杨在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21年8月30日,杨在明将家中羊子偷放在本村林地,严重破坏了林业生态资源,并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良影响。杨在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8.志丹县杏河镇小沟村村民白庆东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问题。2021年9月3日,白庆东因油田企业车辆将其庄稼地压坏一部分,在与油田作业区多次协商未果后,便在油田车辆再次经过时实施了挡车行为,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了不良影响。白庆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