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志丹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1起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的问题,现通报如下:
志丹县金丁镇谢湾行政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刘海安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的问题。2018年12月,金丁镇谢湾村委会出资49500元购买了位于村党支部驻地旁的张某文个人出资修建的70吨冷库,该冷库产权归该村集体所有。购买后该冷库被谢湾村四好腰岘村小组村民张某平无偿使用至今。导致村集体财产一直被村民个人无偿使用。刘海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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