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对8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顺宁镇纸坊便民服务中心纸坊村支部副书记高明邦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8月至11月,高明邦在全县“两不愁三保障”、“三排查、三清零”工作中高明邦不能积极参与工作,消极对待脱贫攻坚工作。在村干部坐班值班中,未履行请假手续,擅自脱离工作岗位,不按要求认真值班带班。高明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旦八镇沙渠村河沟组组长高彦东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12月,高彦东在河沟村庄台地焚烧玉米秸秆,造成该村组环境污染严重,影响其他村民的生产生活。高彦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县林业工作站干部李院军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12月,李院军无故脱岗,未履行请假手续,违反了工作纪律。李院军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4.县市场监管综合执法大队长刘兆霖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10月份,志丹县食品药品稽查队的执法公务车在执行完公务活动后,先后6次停在驾驶人张某某的居住地。刘兆霖没有严格执行公务车辆管理相关规定,指示单位车辆没有按规定停放,造成不良影响。刘兆霖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县退耕办干部任玉云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12月,任玉云连续9个工作日未签到,无故脱岗,未履行请假手续。任玉云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6.永宁镇土门村党支部副书记魏李军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19年4月,土门村在报销村集体果园劳务费、办公用品等费用时,魏李军未对报账的相关票据进行审核,在“五笔会签”审核单上签字,出现违规报销费用,失职失责。魏李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县林业工作站干部张明慧违反工作纪律问题。2020年11月,张明慧累计6个工作日无故脱岗,未履行请假手续,违反了工作纪律。张明慧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8.县人防办主任杨柏林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13至2015年,杨柏林在负责人防工程审批过程中,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审核把关不严,监督检查不力,存在人防工程应建未建,超县城规划范围审批项目20个,并擅自收取5个项目易地建设费23.016万元,越权审批减免易地建设费项目24个,人防易地建设费未能充分利用的问题,还存在擅自扩大开支范围及党支部工作开展不规范等问题。杨柏林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县人防办进行全面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