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志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当前位置: 网站首页 >> 业务之窗 >> 警示教育 >> 正文
志丹:长鸣反腐倡廉警钟保证干部清清白白为官
时间:2010/12/16  来源:   作者:郭耀晖 寇 博   点击:

 

    我县在构建整个警示训诫工作中,始终坚持“立足教育,着眼防范,关口前移,源头治腐”的工作思路,通过“教育+强制”的办法,对那些越过思想道德防线,有腐败苗头和轻微违规违纪的党员干部,实行动态监督,长敲反腐倡廉警钟,使干部请清白白为官,堂堂正正做人。

    我县从构建警示训诫的可操作性和实用性出发,制定出台了《志丹县建立警示训诫防线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志丹县警示训诫对象线索报告制度》、《志丹县警示训诫对象审批制度》、《志丹县警示提醒制度》、《志丹县诫勉督导制度》、《志丹县责令纠错制度》和《志丹县警示训诫对象备案登记制度》,配备专门台账和表格,用制度细化警示训诫的每个步骤和环节,确保警示训诫对干部保持廉洁自律的惊醒和威慑作用。

    我县在选择警示训诫对象上,坚持六个原则,(即一是群众呼声大的典型问题;二是纪检信访案件中发现的一些苗头性问题;三是执法、安全等专项检查中发现的一些普遍问题;四是财务审计中发现的一些隐蔽问题;五是行风评议中发现的倾向性问题;六是纪委班子成员一致认为有问题的),确保训诫对象所涉及的问题既不超出纪律检查的范围,使得警示训诫的针对性强,教育意义大。在对警示训诫对象实施训诫的过程中,注重谈话的策略,注重谈话的针对性、技巧性和实效性;从心灵深处教育干部,注重转化警示训诫对象的思想认识,达到了即说清问题,又教育了同志的目的。

上一篇:志丹县以案促改警示教育视频会议召开

下一篇:志丹以警示训诫助推清理涉政不良贷款工作有序开展

Copyright © 2012-2019 志丹清风网 版权所有 备案号:陕ICP备19001145号-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