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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扎实推进
时间:2011/06/30  来源:   点击:

 

    今年以来,县纪委、监察局加大案件审理工作力度,把案件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制定出台了志丹县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六项制度,安排部署13名委局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全县13个乡镇(管区、街道办)纪检工作,为确保全县案件审理工作质量,始终坚持 “乡办县审”即各乡镇纪委办结案件统一由县纪委审理,采取“三审定案”即包乡领导初审,案件审理室主审理,分管案件审理工作领导审定的方法, 严把“六个关口”即 案件审理汇报关、认证关、定性关、会审关、备案关、复议关,进一步提升了案件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为迎接市纪委对我县案件的评查,县纪委审理室对全县近三年的自办案件质量进行自我评查。通过查阅案卷等办法,对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凿,定性是否准确,处理是否恰当,程序是否合法,文书是否规范进行自查自纠。县纪委审理室组织人员认真学习了《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中共中央纪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办案工作的意见》和《陕西省纪检监察机关审理违纪案件工作程序暂行规定》等文件,对照规定要求进行自查,检查以往工作中执行是否准确到位,查找不足和差距,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类汇总,分析原因,研究整改办法。加强对案件事实、证据、处理等实体审核,注重对取证方式、途径等办案程序的监督,确保所办案件经的起历史检验。近年来,县纪委、监察局所有审结的案件没有一起申诉复议情况发生,并多次受到上级部门和同级党委的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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