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志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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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志丹县第二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时间:2020/12/29  来源:   作者:办公室   点击:

忠实履行监督职责 全面提升监督质效

为志丹追赶超越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障

——在中国共产党志丹县第二十届纪律检查委员会

第五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

(2020年3月18日)

马 志

各位委员、同志们:

我代表县纪委常委会向全会作工作报告,请予审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二十届六次全会精神,总结2019年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2020年工作。

刚才,县委书记李建强同志在第一次大会上作了讲话,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

一、2019年工作回顾

过去一年,在市纪委监委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主责主业,持续深化体制改革,忠诚履行监督职责,坚定不移惩治腐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取得新成效。

(一)做实政治监督,从严夯实“两个责任”。全县各级党组织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做到从严选拔任用干部、从严规范用权、从严执行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从严加强班子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全县纪检监察机关紧紧围绕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督促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以上率下,改进作风,执行纪律规定,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组织召开了镇(街道)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述责述廉会议,现场进行测评,并对存在的问题跟进监督整改落实。量化分解任务,合理设置考核指标,每季度组织对各镇(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排名,半年和年终进行考核。全年共实施党内问责9件10人,领导干部问责16件26人,以目标考核推动落实“两个责任”。

(二)深化三项改革,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严格落实“三个为主”要求,对镇(街道)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进行提名考察,坚持查办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加强对各镇办纪委、派驻机构履职情况量化考核。制定下发了监察职能向镇(街道)延伸的实施方案,挂牌成立了8个派出镇(街道)监察组。按照派驻机构改革要求,撤销原有的6个派出纪工委,设立了县纪委监委驻县委办、县政府办等8个纪检监察组,对47个县级党和国家机关单位综合派驻实现了全覆盖。一体推进三项改革,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三)践行“四种形态”,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全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实施“四种形态”350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173人次、第二种形态165人次、第三种形态9人次,第四种形态3人次。受理群众来电来信来访84件(次),处置反映问题线索347件,立案178件,结案178件,给予党纪处分155人、政务处分34人(其中乡科级22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1人,挽回经济损失18.67万元。县镇两级建成同志式谈话室和标准谈话室,有力保障了审查调查安全。

(四)聚焦“五项重点”,持续推进干部作风建设。开通了“抓党风、纠四风、正作风”监督举报微信平台,不间断、不定时对干部作风开展明察暗访。结合巡视整改开展了“三公经费”超预算、“吃空饷”、公车私用、违规占用办公用房、人防系统腐败、公职人员住房贷款逾期问题专项治理,结合主题教育开展了违规收送礼金礼品问题、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谋取私利问题、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加强了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执纪问责工作。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3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3人、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6人、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5人、破坏生态环境问题69人、损害营商环境问题30人,扫黑除恶专项治理中给予党纪政务处分9人、组织处理1人,采取强有力的举措持续推进“五项重点工作”深入开展,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志丹落地生根。

(五)注重宣传教育,营造风清气正良好氛围。每逢假日节点,向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政短信,下发廉洁过节、改进作风通知,县电视台在黄金时段滚动循环播放廉政公益广告改版了志丹纪检监察网站,织广大党员干部观看《贪与悔》《扪心自问》等警示教育片,编印警示教育资料《刘利锋忏悔书》,通报曝光各类案件涉及374人,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引以为戒。出具党风廉政意见回复167人次,组织任前廉政法规考试103人,开展任前廉政谈话139人次。围绕典型案例开展以案促改、以案促建,切实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

(六)坚持问题导向,切实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制定下发了县委巡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改革方案,增设3个巡察组,增加9名行政编制,健全了机构,配齐了人员。推进巡察制度向村(居)委延伸巡察组下沉一级,不搞“一刀切”,对保安街道办孙岔村、西武沟村和麻地坪村进行了直接巡察。全年共开展了2轮常规巡察和脱贫攻坚、扫黑除恶专项巡察,涉及城市管理执法局、保安街道办等15个党组织,共发现问题219条,梳理问题线索61条。立案4件,处分4人,给予诫勉谈话、谈话提醒52人,移交有关部门处理1人,切实发挥了“政治体检”功效。

(七)加强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扎实开展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注重强化委机关中心组学习和集体学习实效。先后组织全县93名纪检监察干部赴浙江大学进行业务培训,重点围绕中纪委配发的18门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系列课程开展全员培训和组织应知应会知识测试,以考促学、以考促用;选送7名干部到上级机关参与办案,以案代训,切实解决“本领恐慌”问题。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等工作规则,细化规范了信息查询、谈话函询、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程序,完善规范了机关干部管理、常委会议议题申报、公车管理、保密等内部制度,带头强化自我约束,把监督执纪权力关进制度笼子。坚持刀刃向内,对2名违反纪律的纪检监察干部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从严教育、监督、管理纪检监察干部,严防“灯下黑”。

一年来,纪检监察工作取得了一些成绩和实效,但是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和差距。比如:一些党委主体责任意识还没有完全树立,落实管党治党责任上紧下松现象依然存在;少数党员干部纪律意识不强,“四风”问题没有得到根本遏制,侵害群众利益现象时有发生;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有影响力的典型案件较少,运用第三、四种形态处置问题线索不够;巡察发现问题的能力、水平有待增强;个别纪检监察干部的纪律意识、责任担当、办案能力和业务水平需要强化和提升等。这些问题,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更加有效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二、2020年主要工作任务

2020年,全县纪检监察工作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协助党委深化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续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全县实现追赶超越提供坚强保障。

(一)推动政治监督具体化常态化,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持之以恒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巩固深化主题教育成果,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加强对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法规、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重大战略举措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县委安排的重点工作、各镇(街道)和各部门履行职责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全力保障复工复产。突出抓好政治监督,切实做到巡察定位政治体检、监督检查聚焦政治效果、审查调查先查政治纪律、案件审理突出政治视角,既查政治问题、责任问题,又查背后的腐败问题,推动政治监督落在具体、做在经常。

(二)聚焦脱贫攻坚决战决胜,深化拓展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整治。聚焦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要求,加强对脱贫工作绩效、脱贫政策连续性稳定性,以及脱贫摘帽后“四个不摘”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开展脱贫攻坚机动巡察,对搞数字脱贫、虚假脱贫的严肃问责,对贪污侵占、吃拿卡要、优亲厚友的从严查处,推动脱贫攻坚政策落到实处、见到实效。集中开展涉农资金管理使用专项整治,重点对惠农政策落实、苹果产业奖补资金拨付使用等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和常态巡回督查,坚决查处虚报冒领、套取截留、挤占挪用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问题。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推进中央督导及“回头看”反馈问题整改。集中整治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生态环保、食品药品安全等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紧盯优化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行政审批、规费收缴、建设规划等重点环节违纪违法问题,做到重点案件直查直办,典型案件通报曝光,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维护群众利益。

(三)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水平。积极协助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探索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推动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和纪委监委监督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加强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严格落实“两为主一报告”工作机制。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完善派驻监督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强化履职考核和述责述廉。加强县镇纪检监察工作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检举控告工作规则》,大力支持村监委会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作用,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加强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互相配合、沟通协调,推动执纪执法贯通、有效衔接司法。

(四)发挥专责监督作用,着力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研究制定《县纪委监委机关开展日常监督工作办法》,紧盯“关键少数”、关键岗位,围绕权力运行各个环节,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健全监督对象廉政档案,加强政治生态研判,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做细做实日常监督。完善“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制度,促进党内监督同其他监督贯通融合、协调协同。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纠正问责不力和问责泛化问题。既要把“严”的主基调长期坚持下去,又要做到“三个区分开来”,严肃查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行为,及时做好澄清反馈工作,为敢于担当尽责的干部容错纠错,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

(五)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推动党风政风持续向好。紧盯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层层加重基层负担、对群众利益不维护不作为等突出问题,开展排查整治。用好信、访、电、网等举报平台,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持续整治“不吃公款吃老板”、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私车公养等隐形变异问题。深化违规收送礼金、领导干部利用名贵特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问题专项整治,继续抓好统计数据造假、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景观亮化工程”过度化等“政绩工程”“面子工程”问题专项治理,开展公职人员违规“挂证”取酬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党风政风社会风气持续好转。

(六)完善巡察联动工作格局,促进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紧盯被巡察党组织政治责任,重点围绕“两个维护”深化政治巡察,充分发挥巡察政治监督作用。深入开展“巡察质量提升年”活动,统筹安排常规巡察、专项巡察、机动巡察,推动巡察向村居延伸,打通全面从严治党“最后一公里”。综合用好巡察成果,精准处置巡察移交问题线索。落实整改情况报告和公开制度,对发现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巡察与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的工作配合,强化组织、审计等部门的工作协调,探索巡察与其他监督贯通融合的有效路径,努力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调整充实巡察人才库,加强巡察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巡察工作质量和水平。

(七)保持惩治腐败政治定力,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持把“不敢”作为前提,对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严重阻碍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严重损害党的执政根基,成为全面从严治党障碍的腐败问题从严查处。持续加大国有企业、金融领域、医疗系统反腐力度,集中开展领导干部插手工程、土地转让开发和矿产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整治,扎实开展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巨额行贿、多次行贿的要严肃处置,让行贿者和受贿者同样付出代价。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建立行贿企业、人员数据库和黑名单制度。深入开展冯振东案、祁玉江案“以案促改”工作,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高度警醒,深刻检视问题,要将23项整改具体措施落细落实,推动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确保思想上受洗礼、灵魂上受震撼、行为上立规范、工作上有促进。强化宣传教育,优化“志丹清风网站”板块设置,开通“志丹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积极推进廉政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廉洁从政、廉洁齐家,以优良的党风政风引领社风民风。

(八)深化模范机关创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要带头加强政治建设,坚持干在实处、走在前列、做好表率,在制度执行上作表率,着力提升机关治理能力。深化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持续抓好全员培训工作,采取上挂下派、岗位交流、协作办案等措施,加强学习培训和实战练兵,发扬斗争精神,忠诚履职,干净担当,有力推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专业化建设。拓宽选人用人视野,加大干部培养和使用力度,完善干部考核激励机制,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坚持刀刃向内,持续防治“灯下黑”,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对不适合在纪委监委工作的坚决调离,建设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同志们,做好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团结一心、开拓进取,努力开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为志丹追赶超越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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