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志丹县纪委对县司法局二级主任科员张启义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2018年2月至2019年9月,张启义在任杏河镇主任科员包抓边咀村开展人居环境改造工程时,利用职权干预插手工程、拖欠施工方工程款。违反了工作纪律、廉洁纪律,给予张启义党内严重警告、政务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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