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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森林公安局原政委赵济国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时间:2014/05/13  来源:   作者:志丹县纪委   点击:

 

    日前,志丹县纪委、监察局对志丹县森林公安局原政委赵济国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检查。

    赵济国曾任志丹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主任、县森林公安局政委。

    经查,赵济国在任县城客办主任期间,滥用职权,以权谋私,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与他人合伙开办出租车公司,社会影响极其恶劣。

    赵济国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重违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县纪委常委会和县监察局长办公会研究,报县委、县政府批准,给予赵济国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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