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志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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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志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说明
时间:2021/11/01  来源: 志丹县财政局   点击:

中国共产党志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1年部门综合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二、2021年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第二部分 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情况说明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八、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说明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具体部门预算公开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志丹县纪委监察委贯彻落实市纪委、县委关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决定,认真抓好反腐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县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制定全县党风党纪教育规划,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纪检工作方针、政策的宣传和党员遵守纪律的教育。对党组(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党组(党委)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力。维护宪法和法律、法规权威;依法监察全县公职人员行使公权力情况,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公职人员开展廉政教育,对其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按照管理权限,对本县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实施监察。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全县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建设;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县纪委、县监委派出(驻)纪检监察机构的人员考察、任免及组织建设等相关工作;负责落实派出(驻)机构统一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培训工作;负责拟提拔任用的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建设意见回复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县纪委机关、县监委机关设11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组织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至第五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设2个事业机构,分别是: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中心、纪检监察信息中心。中共志丹县委巡察办。志丹县纪委监委驻县法院纪检监察组、志丹县纪委监委驻县自然资源局纪检监察组尚未建立财政零余额账户。

二、2021年度部门工作任务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做好纪检监察工作责任重大。总体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和县委二十届八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有力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围绕现代化建设大局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扎实推进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为“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奋力谱写志丹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聚焦“两个维护”强化政治监督,保障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持续强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教育,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以实际行动和实绩实效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加强对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情况的政治监督,健全完善督查问责机制。突出抓好对实施“十四五”规划、乡村振兴战略、巩固拓展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成果等情况的监督。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理念、思路、制度、机制创新,深入实践探索服务保障志丹现代化建设的有效举措,围绕县委中心工作、重点项目实施、目标责任落实等工作开展监督检查。大力推进清廉建设,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良好发展环境。

(二)坚定不移深化反腐败斗争,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紧盯动摇党的执政根基、侵害群众利益的人和事,重点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聚焦政策支持力度大、投资密集、资源集中的领域和环节,坚决查处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审批、公共资源交易等方面的腐败问题,以及“雅贿”“影子股东”等隐性腐败。深化整治国有企业腐败,加大金融领域反腐力度,严厉惩处政法系统滥用职权、徇私枉法、破坏公平正义等突出问题。深入推进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工程建设和矿产开发突出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利用项目决策、干部人事、审批监管等职权搞权钱交易、利益输送行为。建立健全行贿企业数据库、行贿人员“黑名单”制度,严肃查处多次行贿、巨额行贿行为。巩固深化赵正永案、冯振东案、祁玉江案以案促改工作,推动“四个查一查”“四个专项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健全政府债务管理机制和风险预警监测体系,有效防范大规模投资时发生新的腐败风险。挖掘红色革命文化资源,加强廉洁文化建设,引导党员干部修身正德、律己守廉。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监督落实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有关规定,教育引导党员领导干部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加强办案安全风险防控,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三)深化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激励保护干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深化违规收送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分批异地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等问题。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深入整治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等问题,严肃查处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问题,深挖细查违规违法决策背后的权钱交易等腐败问题。深入治理文山会海、督查检查考核过多过频、过度留痕等问题,切实为基层减负。严查享乐主义、奢靡之风,强化节约粮食、制止餐饮浪费行为监督执纪,督促党政机关坚持过紧日子。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深化运用“四种形态”,积极运用容错纠错机制,加强对敢担当善作为干部的激励保护,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精气神。严格执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加大谈心谈话力度,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撑腰鼓劲,严肃查处诬告陷害行为,精准规范用好问责利器。

(四)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加强对各项惠民富民、促进共同富裕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紧盯巩固“四个不摘”政策成果开展过渡期专项监督,推动全面脱贫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聚焦教育医疗、就业创业、养老社保、生态环保、安全生产、住房保障、物业管理、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执法司法、交通出行等领域加强监督检查,协助党委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积极开展交警执法专项监督,解决突出问题。深入推进人防系统腐败问题、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坚决惩处涉黑涉恶“保护伞”,强化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完善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治理机制。

(五)坚守政治巡察根本定位,切实提升巡察工作质效。聚焦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和实施“十四五”规划等决策部署强化巡察监督。认真履行巡察整改监督责任,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扎实开展二十届县委巡察“回头看”。健全巡察整改情况促进机制、评估机制,建立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巡察机构有序衔接、互为补充、协调一致的整改监督体系,完善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制度,对发现的普遍性和突出性问题开展专项治理,促进巡察监督、整改、治理有机贯通。健全完善巡察机构与纪委监委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拓宽与组织、宣传、政法、审计、财会、群众等监督贯通渠道。加强巡察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健全完善巡察上下联动监督网,推动巡察向村(社区)党组织延伸。

(六)做实做细监督专责,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压紧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和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认真履行协助职责,加强对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大问题及时请示汇报,突出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全面推进“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落实、纪委加强对同级党委及其班子成员监督工作,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增强纪委监委专责监督推动作用,促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贯通融合。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监督,开展上级纪委书记同下级党委(党组织)班子成员集体谈话、上级纪委书记定期与下级党委(党组织)书记谈话工作,深化镇(街道)、部门党委书记向县纪委全会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制度。突出日常监督工作考核,加强和规范谈话函询工作,用好纪检监察建议,强化检举举报平台应用,探索运用大数据开展监督。严明换届纪律,严格遵守“十严禁”要求,落实“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必听,反映问题线索具体、有可查性的信访举报必查”要求,严肃查处拉票贿选、买官卖官、跑官要官等行为,用铁的纪律匡正换届风气。

(七)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效推进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全覆盖。做实纪检监察工作双重领导体制,健全请示报告制度机制,加强对镇(街道)纪委和派驻机构的领导。深化派驻机构改革,推进人员配备和遴选工作,解决“空编”问题,强化职责定位,规范履职内容。健全“室组”联动监督、上下联合办案制度机制,推动内设纪检机构、监管机构等形成监管合力,探索破解垂直管理系统公职人员监督难题。一体审查调查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加强与检察机关、审判机关的协调配合,促进执纪审查与依法调查、执纪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加强监督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对监察权限的审批和监管,优化审查调查审理工作流程和文书,规范从宽处罚建议和申诉复查工作,完善案件质量评查及问题反馈机制,切实提高查办案件质效。

(八)从严从实加强自我监督约束,建设一支纪检监察铁军。坚持不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带头加强县纪委常委会自身建设。开展县镇纪检监察机关“三化”建设提升年活动,积极向派驻机构延伸。结合模范机关创建活动,持续深化全员培训,强化纪法意识、纪法思维、纪法素养,做到政治过硬、业务精通、本领高强。以县镇换届为契机,选优配强县镇两级纪委班子,加大干部内部轮岗、跨系统交流、上挂下派力度,营造想干事、能干事、干实事的浓厚氛围。关心关爱纪检监察干部,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激发干事创业正能量。严格落实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规定,自觉接受最严格的约束和监督。持续整治“灯下黑”,严格执行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监督执法工作规定,坚决防止家人、亲属利用纪检监察干部影响谋取私利,以铁的纪律锻造一支政治素质高、忠诚干净担当、专业化能力强、敢于善于斗争的纪检监察队伍。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示例:从预算单位构成看,本部门的部门预算包括部门本级(机关)预算和所属事业单位预算。

纳入本部门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6个,包括:

序号

单位名称

拟变动情况

1

中国共产党志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本级(机关)

2

中共志丹县纪委志丹县监委驻县委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3

中共志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志丹县监察委员会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纪检监察组

4

中共志丹县纪委志丹县监委驻县政府办公室纪检监察组

5

中共志丹县纪委志丹县监委驻县教育科技体育局纪检监察组

6

中共志丹县纪委志丹县监委驻志丹县农业农村局纪检监察组

7

中共志丹县纪委志丹县监委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纪检监察组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33人、事业编制23人;实有人员79人,其中行政52人、事业27人。

第二部分收支情况

五、2021年部门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本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1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收入较上年增加60.3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机构改革转隶人员转入及人员调资;2021年本部门预算支出1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4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事业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0年本部门预算支出较上年增加60.3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机构改革转隶人员转入及人员调资。

(二)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24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事业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60.3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机构改革转隶人员转入及人员调资;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12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43万元、政府性基金拨款支出0万元、事业支出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2021年本部门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增加60.3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机构改革转隶人员转入及人员调资。

(三)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明细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243万元,较上年增加60.34万元,主要原因是部分机构改革转隶人员转入及人员调资。

2、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3万元,其中:

(1)行政运行(2011101)724.2万元,较上年减少40.22万元,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

(2)派驻派出机构(2011105)260.6万元,较上年增加157.64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减少及功能科目调整;

(4)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80505)90.61万元,较上年增加90.61万元,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及细化;

(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80506)45.31万元,较上年增加45.31万元,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及细化;

(5) 行政单位医疗(2101101)47.91万元,较上年增加47.91万元,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及细化;

(5)住房公积金(2210201)74.37万元,较上年增加74.37万元,原因是功能科目调整及细化;

3、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的明细情况

(1)按照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3万元,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301)986.8万元,较上年增加63.44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转隶转入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商品和服务支出(302)255.5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原因是纪检监察工作业务费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03)1.5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原因是遗属人员减少。

(2)按照政府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的类级科目说明。

2021年本部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243万元,其中:

机关工资福利支出(501)986.8万元,较上年增加63.44万元,原因是机构改革转隶转入人员工资福利增加;

机关商品和服务支出(502)255.5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原因是纪检监察工作业务费减少;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509)1.5万元,较上年减少0.6万元,原因是遗属人员减少。

4、上年结转财政资金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资金支出。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1、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2、上年结转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支情况。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第三部分 其他说明情况

六、部门预算“三公”经费等预算情况说明

2020年和2021年,本部门无“三公”经费预算。

七、部门国有资产占有使用及资产购置情况说明

截止2020年底,本部门所属预算单位共有车辆0辆,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2021年当年部门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安排购置单价2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资产购置。

八、政府采购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无政府采购预算,并已公开空表。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政府采购资金支出。

九、部门预算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当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243万元,当年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当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详见公开报表中的绩效目标表)。

本部门无2020年结转的财政拨款支出涉及的绩效目标管理。

十、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本部门当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安排255.5万元,较上年减少2.5万元,原因是纪检监察工作业务费减少。

十一、专业名词解释

文字说明,机关运行经费为必须解释的专业名词,其他专业名词解释可由部门根据内容业务内容等自行选择。

1.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是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3.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第四部分 公开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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