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志丹县纪委监委对5起粮食购销领域违纪典型案例进行通报,具体如下:
1.志丹县粮油购销公司原经理胡忠军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的问题。2012年1月至2014年7月,胡忠军在担任陕西志丹省粮食储备库主任期间,违规领取补贴9240元、报销餐费1087元、赞助羽毛球比赛3000元。2022年6月,胡忠军受到留党察看处分。
2.陕西志丹省粮食储备库统计员兼出纳赵婷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的问题。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赵婷违规领取补贴2440元。2013年6月至7月,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他人违规报销差旅费。2022年6月,赵婷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3.陕西志丹省粮食储备党支部副书记苗彩英违反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的问题。2012年1月至2012年12月,苗彩英在担任陕西志丹省粮食储备库会计期间,违规领取补贴2440元。2013年6月至7月,财务审核把关不严,致使他人违规报销差旅费。2022年6月,苗彩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志丹县粮油加工厂厂长高亚虎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20年6月2日,高亚虎违规占用粮油储备贷款,支付职工工资80.86万元。2022年6月,高亚虎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陕西志丹省粮食储备库主任屈占宏、副主任张剑峰、工会主席职红利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21年1月,屈占宏和张剑峰、职红利召开管委会决定,违规用成品粮储备款发放职工工资、缴纳养老保险金共计120.88万元。2022年6月,屈占宏、张建峰、职红利3人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这些案件充分暴露出粮食购销领域责任、作风问题突出,严重破坏粮食系统政治生态。暴露出粮食系统党员干部缺乏敬畏之心,违规领取补贴、违规报销差旅费、违规占用粮油储备款,违反了廉洁纪律和工作纪律。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粮食领域突出问题,按照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从严从实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对失职失责问题“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绝不姑息,确保粮食购销领域专项整治落实、落细,取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