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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纪委监委通报4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问题
时间:2022/09/30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警示震慑,现将4起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志丹县保安街道办事处沙道子村党员薛宏民违规倾倒垃圾的问题。2022年6月5日上午,薛宏民在志丹县周河河道倾倒建筑垃圾,对周河河道造成一定污染。2022年7月,薛宏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志丹县旦八镇界湾村党员刘生红违规放牧的问题。2022年8月17日,刘生红在本村林地放养羊子24只,致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2022年8月,刘生红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志丹县金丁镇爬子洼村党员尚志仁违规放牧的问题。尚志仁在本村林地放养驴子4头,致使生态环境、庄稼地遭到破坏。2022年7月,尚志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志丹县义正镇龙泉寺村党员刘志林违规放牧的问题。2022年7月23日,刘志林在本村林地放牧,致使生态环境遭到破坏。2022年9月,刘志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全县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上述案件中汲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各级党委和相关职能部门要认真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监管责任,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当好生态卫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生态环境领域违规违纪问题,为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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