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一批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为持续强化警示震慑,现将4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志丹县就业服务中心原支部书记王彦虎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2008年2月13日,时任民政局副局长王彦虎分管优抚安置工作,在审核符合安置条件退伍军人档案时,提走屈金凯退伍档案后丢失。2022年5月,王彦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志丹县顺宁镇综合执法办公室主任任小明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2019年11月,任小明负责测量延长气田采气三厂丹28井征占地面积,村民吴某宏11.04亩、吴某东0.5亩,共计11.54亩。2020年11月,延长气田采气三厂实际向纸坊便民服务中心石油账户拨付该井11.63亩征占款。2020年12月,任小明向吴某宏兑付7.25亩征占款。因测量面积与实际拨付面积相差0.09亩,剩余3.79亩征占款至调查组介入时未兑付,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2021年12月,任小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志丹县交通运输管理站职工李树伟、王彦斌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2019年3月,李树伟、王彦斌在办理秦某非法营运一案中,执法取证不规范,案卷资料不完善,证据材料不足。2021年12月,李树伟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王彦斌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志丹县公安局保安派出所民警范世东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问题。2017年6月,范世东对所分管辖区部分宾馆检查不到位,导致未成年女学生随意出入宾馆,在社会上造成不良的影响。2021年6月,范世东受到政务警告处分。
以上案例暴露出少数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服务群众能力不强,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践行党的初心使命、根本宗旨,强化公仆意识、为民情怀,真正做到听民声、解民忧、纾民困。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权益等腐败和作风问题,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