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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纪委监委通报5起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典型问题
时间:2022/05/13  来源:   点击: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按照中央和省市县纪委关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安排部署,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现就近期查处的5起乱占耕地建房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志丹县保安街道办东武沟村原支部书记胡有喜失职失责的问题。2013年,东武沟村村民王某富、胡某良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耕地建房,分别占地约265平方米、467平方米。胡有喜在任职期间,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也没有上报相关部门,造成我县耕地保有量减少。2022年4月,胡有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志丹县保安街道办原杨条村支部书记张生元失职失责的问题。2013年,杨条村村民李某银、边某贵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耕地建房,分别占用土地约264平方米、266平方米。时任支部书记张生元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也未上报相关部门,造成我县耕地保有量减少。2022年4月,张生元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志丹县保安街道办原杨条村村委会主任李青山失职失责的问题。2013年,杨条村村民李某银、边某贵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耕地建房,分别占用土地约264平方米、266平方米。时任村委会主任李青山没有及时发现和制止,也未上报相关部门,造成我县耕地保有量减少。2022年4月,李青山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4.张渠便民服务中心张渠村支委委员兼老湾村民小组组长贺世金失职失责的问题。张渠村蒜地峁组村民文某东在未取得宅基地修建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耕地修建平房3间,占地面积133平方米,贺世金对此负监管直接责任。2021年11月,贺世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志丹县保安街道办事处孙岔村党员李茂银乱占耕地建房的问题。李茂银在未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耕地修建平房3间,占地面积264平方米,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2021年12月,李茂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上述五起典型案例,充分暴露了部分村干部对乱占耕地建房监管不力、失职失责。广大党员干部要切实以案为鉴,深刻汲取教训,坚决做到严守纪律红线和法律底线。全县各镇办党委政府和主管监管职能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耕地保护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充分认识耕地保护和粮食安全的极端重要性,切实强化耕地保护党政同责,全面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坚决落实“长牙齿”的耕地保护措施,以更坚定的决心、更积极的举措坚决遏制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和耕地“非农化”“非粮化”问题,坚决守住耕地保护红线,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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