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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纪委监委关于对2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问题的通报
时间:2021/08/04  来源:   点击:

为进一步严明工作纪律,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充分发挥警示震慑作用,现对2起违反工作纪律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志丹县双河镇畜牧兽医站职工郭志飞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21年4月11日,郭志飞在未检疫生猪的情况下,在该站站长同某允许下,违规给生猪经营者演某利出具非本辖区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生猪数为25头,实际演某利拉猪6头。郭志飞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2.志丹县动物卫生监督所所长崔晓峰、职工樊莉、职工曹振东违反工作纪律的问题。2021年4月11日,生猪经营者高某平持有榆林市靖边县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生猪为27头,樊莉将其生猪票据写为28头。其中一头生猪后腿被削掉一部分,在未检疫、未盖章的情况下,经领导崔晓峰批准后,该猪屠宰后流入市场。同日,生猪经营者演某利持有双河镇畜牧兽医站的动物产地检疫合格证明,生猪数为25头,实际进入志丹县定点屠宰场生猪数为6头,其中一头生猪左后腿腕关节处有肿块,经检测为革兰氏阳性球菌。4月13日4时,此病猪被屠宰后,樊莉加盖了验讫印章并出具检疫合格证明,该病猪肉部分流入市场后相关单位进行了追查,但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的影响。崔晓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收到政务警告处分;曹振东为当日值班领导,负有领导责任,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樊莉负有直接责任,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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