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志丹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3起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现通报如下:
1.志丹县人民法院立案厅工作人员柴腾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2019年3月14日,柴腾在受理胡某某申请财产保全一案时,代收财产保全费5000元,未出具预交收费票据,也未向相关负责人汇报,而将该费用用于个人日常开支,违反廉洁纪律。柴腾受到政务降级处分。
2.志丹县卫生监督所所长左志明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2019年3月22日,左志明默许亲属陈某某在志丹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了志丹县潇美人美颜养生工作室,在本人管辖范围内从事美容服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左志明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志丹县城市客运管理办公室干部金雨缨违反廉洁纪律的问题。2016年9月,金雨缨长期在母亲开设的美人鱼中医养生会所参与经营管理营利性活动,在一定范围内造成不良影响。金雨缨受到政务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