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强化震慑,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保障脱贫攻坚决战决胜,现对2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关于陕西省延安市志丹县义正镇原王老庄村支部书记王怀锋平均分配低保的问题。2012年10月,王怀锋按村小组人口数,将王老庄村小组、庄科湾村小组低保金平均分配,王怀锋及家人分得446.4元。王怀锋受到留党察看二年处分。
2.志丹县旦八镇麻子沟村委会副主任刘生有不能正确履行职责的问题。2020年7月,在镇党委检查工作时,刘生有作为当日值班人员,在未履行请假手续的情况下,擅离职守,不能严格执行脱贫攻坚坐值班制度,致使该村工作推进缓慢。刘生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