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志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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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纪委监察局强化对基层办案的督导
时间:2010/05/12  来源:   作者:马秀川   点击:


  近年来,志丹县纪委监察局把查办案件工作作为纪检监察工作的重中之重,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抓紧抓实。制定了“自办案件注重提升质量,基层办案注重规范程序”的工作思路。加大力度,狠抓落实,强化规范,注重效果。
  一是注重对基层查办案件工作的指导和支持。基层纪委是反腐倡廉的前沿阵地,工作具体,任务繁重。为加强基层案件管理工作,我们积极协调,为各乡镇(管区、街道办)配备纪委副书记1人,并配备案件管理微机1台,实现了专人、专室、专机。为提升案件管理水平奠定坚实的基础。县纪委实行了常委联片,科室主任包乡镇的指导检查制度,规定联片常委每年至少有20天到所联系片上检查指导工作,包乡镇室主任至少有40天到所包乡镇检查指导工作,实行同考核、同评比、同奖惩。
  二是注重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和培训。每年年初县纪委对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由县纪委信访、案件、审理室的同志就信访接待程序,查办案件方法,审理工作要求等进行逐一讲授。并把办案过程制成“流程图”,把办案资料制作成“模拟卷”,把经常应用的党纪条规印成册子,发到各基层纪委工作人员手中,以便他们在办案过程中做到有据可查,有章可循。同时,我们每年选送3-5名纪检监察干部到中纪委北京、北戴河、杭州培训中心和省纪委组织的培训班进行培训,让他们扩展视野,提高素质,提升业务水平,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怀。
  三是注重对基层案卷的评查和考核。我们每年召开1次案件评查会,抽查各基层纪委所办案卷,分3个评查组,分别由县纪委信访、案件、审理3个室主任为组长,基层纪委书记、专委为组员,按照《志丹县纪委案件评查提纲》和《志丹县纪委案件百分制考核办法》的要求,实行交叉评查,评出优秀、合格、不合格案件,奖优罚劣,兑现办案津贴。让参与评查的同志在实战中得到培训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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