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县纪委监委信访举报工作
宣传年活动方案
按照市纪委办公室《关于印发<市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全市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延纪办发〔2020〕27号)要求,县纪委监委决定,于2020年4月至12月底,在全县组织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纪检监察机关处理检举控告工作规则》(以下简称《规则》),认真落实中省市纪委全会和县纪委二十届五次全会精神,进一步畅通检举控告渠道,提高纪检监察职能的群众知晓率,推进全县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质效。通过宣传,积极引导群众正确行使举报权利,切实发挥信访举报作为监督执纪工作第一道程序、第一个关口的作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处置并跟踪督办,依规依纪依法处置群众反映问题,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党的信任和信心。
二、宣传的范围目标及内容
(一)宣传的目标。通过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宣传年活动,向全县范围内的党员干部及广大人民群众大力宣传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的受理范围、受理方式,有效提升群众知晓率,使业务范围外举报量逐步减少,实名举报率和网络举报率逐步提高,恶意举报和诬告陷害问题明显减少,推动信访举报通道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秩序进一步规范。
(二)宣传的内容
1.宣传重点。一是明确宣传受理范围。以《规则》为重点,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受理范围为检举控告、申诉和批评建议三个种类,重点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纪律行为、监察对象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进行宣传,同时必须明确不予受理的事项范围。二是公开信访举报途径。公开来信、来访地址和网络、电话举报方式,在公告栏、微信公众号等平台采取图文并茂的方式帮助群众理解各种途径的举报步骤。变被动为主动,进村入户向群众面对面宣传,引导群众选择更快速便捷的举报方式。三是提倡实名检举控告。明确实名检举控告的界定,向群众宣传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的规定,鼓励群众实名反映问题。四是明确对诬告陷害行为的查处。正确阐释诬告陷害行为的定义,向社会释放打击诬告陷害行为的信号,同时为诬告错告的干部澄清正名,引导群众依纪依法检举控告。
2.宣传方式。一是充分发挥新兴媒体的作用,在志丹县纪检监察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志丹融媒体等媒体以文字、图片、漫画、视频等方式宣传,加大理论阐释、政策解读和宣传引导。二是立足现有条件,在各个广场人员密集区采取向群众发放信访举报宣传册、宣传彩页等方式现场宣传,为群众答疑解惑。制定《信访举报便民卡》和宣传彩页,深入镇村、街道、农户向群众宣传,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三是充分利用醒目位置如广场宣传栏、电子屏、报刊栏等宣传阵地和车站、商场、酒店、加油站等人口密集场所,抓好集中宣传工作。四是发挥“民情直通车”作用,转变宣传观念,变被动接访为主动下访,积极进村入户、深入田间地头广泛进行宣传。
三、具体安排
部署启动、集中推动阶段(2020年3月-6月)
1.制定活动方案。根据我县实际,制定宣传方案,明确宣传的重点、范围及目标,同时指导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把握好宣传节奏,把宣传工作作为全年的重要工作抓好抓实,切实提升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2.精心谋划部署。各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纪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高度重视,结合各自实际在分管范围内切实抓好宣传工作,重点对受理范围、不受理的范围事项开展宣传,提升群众知晓率,推动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深入人心。
3.开展集中宣传。制作宣传漫画,明确宣传范围、宣传重点,在十字街和前后广场宣传栏张贴宣传,有效提升群众对纪检监察检举控告工作的知晓率;主动深入到机关、社区、农村,在人员密集区和广大农村向群众公开发放宣传资料并进行现场解说,引导群众从“要举报”到“会举报”转变;积极协调信访、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单位,联合开展宣讲活动,推动宣传工作常态化。
4.树立积极导向。严格落实《规则》对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部门的要求,切实加大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和给予答复等事项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群众实名举报的积极性,形成检举控告人客观真实反映情况的积极导向,增加有效信访举报的受理,增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实效。
5.开展检查指导。结合《规则》的学习贯彻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县纪委监委将成立检查组,适时赴各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了解信访举报宣传工作部署、实名举报处理、诬告陷害问题梳理、来访接待场所等各项措施落实情况,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建议,督促整改落实。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落实到位。
深入宣传阶段(2020年7月至10月)
1.注重宣传效果。要认真总结宣传工作中的典型经验和亮点工作,积极在陕西秦风网、延安清风网、延安纪检监察微信公众号、志丹清风网等媒体发表相关信息,对我县工作中的亮点、先进经验和理论阐释性文章予以转发,有效扩大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工作宣传的影响力和覆盖面。
2.组织交流座谈。7月下旬,结合学习贯彻《规则》的成果,邀请各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纪委书记、各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开展交流座谈,总结前一阶段工作,分析存在的问题,提出工作建议和推进措施,推动宣传年活动不断走向深入并取得实效。
3.加大通报曝光力度。要切实加大对问题线索的核查力度,注重发现和认定诬告陷害案例,筛选对受到的诬告错告干部澄清正名的案例,分析总结,在一定范围内通报曝光,增强纪法震慑,梳理正风正气,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三)总结深化阶段(2020年11月至12月)
总结我县全年信访举报宣传工作,加强数据分析对比,对宣传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亮点工进行梳理总结,推动建立长效机制,使信访举报宣传工作常态化、长效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在县纪委常委会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成立由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侯志彦同志担任组长,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主任胡常涌和主任科员刘金宏同志担任副组长,县纪委监委组织宣传部和举报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县纪委监委信访室,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各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纪委和各派驻纪检监察组要提高政治站位,思想上高度重视,行动上积极跟进,切实把信访举报宣传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专题研究部署贯彻落实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压实工作任务,确保责任落实。
(二)积极开展督促检查,做深做细宣传。在信访举报工作中加强督导,深入基层向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征求意见,总结真正需要宣传推广的事项,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将信访举报宣传工作做实做细。信访室要切实加强对下级信访举报宣传工作的督促指导,形成上下联动、覆盖全县的宣传形势,要注重宣传效果,把握好尺度,坚决防止负面炒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有力有序推进。建立信息报送制度,各镇(街道、社区服务中心)纪委要定期将工作落实情况、工作中的先进经验和做法以信息的方式向县纪委报送,形成长效机制,不断将信访举报宣传工作推向深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