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志丹县纪委监察局加大案件审理工作力度,把案件审理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年初,县纪委监察局,制定出台了志丹县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六项制度,安排部署13名委局领导干部,联系、指导全县13个乡镇(管区、街道办)纪检工作,为确保我县案件审理工作质量,始终坚持 “乡办县审”即各乡镇纪委办结案件统一由县纪委审理 ,采取“三审定案”即包乡领导初审,案件审理室主审理,分管案件审理工作领导审定的方法, 严把“六个关口”即 案件审理汇报关、认证关、定性关、会审关、备案关、复议关。进一步提升了案件审理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截止12月15日,全县共移送审理的案件67件,已审结下文的67件,下文处分的67人,审结率为100%。在移送审理的67件案件中,开除党籍处分2人,留党察看处分1人,行政撤职处分3人,党内严重警告处分17人,行政记大过处分3人,党内警告处分39人,行政警告处分1人,行政记过处分2人(其中一人双重处分),挽回经济损失40余万元。共涉及科级干部6人,一般干部4人,其他57人。 近年来,志丹县纪委监察局所有审结的案件没有一起申诉复议情况发生,并多次受到上级部门和同级党委的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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