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县委巡察办党支部召开了冯振东案、祁玉江案“以案促改”工作动员会。会议由巡察办主任米玉军主持,巡察办全体干部参加会议。
会议传达了中共志丹县委《关于开展冯振东案、祁玉江案“以案促改”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巡察办相关人员宣读了本单位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巡察办党支部“以案促改”各阶段任务。
会议要求,一是要深刻认识“以案促改”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对照反面典型,认真检视自身问题;二是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带头检视、带头整改。要坚持以“案”为基础、以“促”为关键、以“改”为目标。通过抓学习、找问题、促整改,确保各项任务按时限要求整改到位;三是要注重统筹协调,充分运用“以案促改”典型案例,加强党员干部廉政教育,力戒形式主义,树立巡察干部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