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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纪委监委通报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20/11/26  来源:   点击:

近期,志丹县纪委监委严肃查处了3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现通报如下:

1.志丹县法院执行局执行二庭庭长王毅违规接受宴请问题。2015年7月,申请执行人魏某申请强制执行与马某合同纠纷一案,由执行二厅具体办理此案。2017年7月至8月期间,王毅及执行二庭工作人员在原保安镇刘坪村大锅台农家乐接受了申请执行人魏某的宴请,消费共计630元。王毅受到了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其余工作人员也分别受到了组织处理。

2.永宁镇定边渠村支部书记白生军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5年8月,白生军将村部维修工程介绍于永宁镇个体户高某某。高某某为表感谢,送给白生军芙蓉王香烟1条,十五年西凤酒2瓶。白生军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所得烟酒(折合人民币790元)被收缴。

3.金丁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所干部王聪违规挂证取酬问题。2020年7月,在全县开展“违规挂证取酬”专项治理工作中,检查发现王聪在志丹县丰泰医院外科进行注册挂靠,没有按照相关要求在4月30日前停止挂靠行为,也未主动纠正错误,未向所在单位作出承诺,直到2020年7月15日才停止挂靠行为。王聪受到了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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