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志丹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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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丹县纪委监委荣获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创建模范机关先进集体
时间:2019/12/31  来源: 志丹县纪委   作者:李斌   点击:

全市创建纪检监察模范机关活动开展以来,志丹县纪委监委立足工作实际,以争做学习、担当、廉洁的模范为主要内容,在强化学习养成上想新招、规范日常管理上出实策、提升履职能力上求实效,机关作风明显改善,工作效能显著提高。近日,县纪委监委被市纪委监委评为模范机关先进集体。

县纪委监委召开了常委会议专题研究部署,明确由县纪委分管副书记负责,组织宣传部具体负责抓落实,制定了《关于在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创建模范机关活动的实施方案》《全县纪检监察系统模范机关考评办法(试行)》,明确了考核指标、考评办法以及表彰范围,以严明的考核措施促进创建工作有序进行。

通过领导带头领学、科室主任辅导讲学、部分干部业务培训专题学等方式,先后组织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机关干部集体学习5次,重点学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党内法规和业务知识。为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发放了《十九大资料汇编》《纪律处分条例释义》《监察法释义》《纪检监察工作核心法规》《梁家河》等资料500余本,作为个人自学必读书目,通过强化学习教育,切实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和工作水平。组织全县11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参加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及宪法、监察法知识测试,以达到“以考促学”目的。

县纪委监委编印了“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纪实簿”,全体县级领导人手一册,工作情况随做随记,带头履行主体责任。修订完善了县纪委常委会议事规则和工作、学习制度,制作了县纪委、监委相关办案文书和工作证件,完善了机关公车管理、保密、请销假制度等内部制度,正在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常委班子成员及全体纪检监察干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实施办法》和《纪委监委领导班子作风建设七条措施》以及《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严控“三公”经费支出,县纪委公务接待一律由县接待办统一安排,没有发生公款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实现分管领导审签加油单、公车定点加油、办公室统一派遣的办法,坚决杜绝公车私用的现象发生。按季度在县委大院宣传栏公开机关党务、政务工作。严格执行《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实施办法》、《使用审查调查措施暂行规定》等工作规则,细化规范了信息查询、谈话函询、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等工作程序。建成标准化谈话室和留置专区,全年共依法留置4人,未发生一起安全事故。制作发放了《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手卡随身携带,随时督促纪检监察干部牢固树立 “正人先正己”“严管就是厚爱”的意识。确保纪检监察模范机关创建活动走在前列、取得实效,为全县转型发展和追赶超越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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